1、我现在息保在家,每月没有固定收入,离婚后没有居住的地方,并且我没有实的证据证明他有外遇,请问我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赔偿的诉讼吗?2、这房子在法律上是属于我女儿的吗?
更新时间:2004-09-06 01:36:40
问题描述:
1、如丈夫在外有外遇,被我知道后,便离家出走,2年没有回家,在这2年中他曾向法院提出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的诉讼,但最后因妻子不答应而不了了之,最近丈夫又向妻子提出离婚的诉讼。2、先居住的房子是丈夫的父亲所留下的,在其去世之前曾委托他大儿子写一份遗嘱,但未公证过,称:在去世后将房子留给我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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