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你的问题是:这套房子的原有面积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有人对我说不算,因为那是他原来所有的,但是我认为在我们结婚后房子翻建的,质量大大改善使其增值了,那么至少这价值增加的部分应该算做共同财产。希望
更新时间:2004-08-19 10:13:22
问题描述:
我和先生结婚6年,结婚前他单位分的房子,已交房款1.8万元,结婚三个月时又交3万元(现在已拿不出证据说明这些钱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后取得房产证,2年前房子拆了重建,房屋质量高了,面积增加了,自然也就增值了。现在我提出离婚分割房产,他说原有面积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只能分割增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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