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申,变更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而我以公司未给我缴纳公积金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20-06-09 17:30:34
问题描述:
您好!请问:公司强制性将我调岗,但我入职时公司与我所签的劳动
合同岗位及工作地点很笼统,未明确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有规定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变更劳动合同,现公司因其它部门岗位空缺在未与我提前沟通协商情况下便将我强制性调岗合理合法吗?
我的劳动合同过几天就到期了,公司将我调岗逼我自己离职,不主动辞退我肯定就会给我续签合同,如还是笼统不注明具体岗位/工作地点,我不签属于拒签吗?又或者注明岗位为调岗后的生产文员,我不签属于拒签吗?这样公司以我拒签为由不录用我,是否可以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从2017年3月入职至今,公司从未按合同约定每月20日或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3年来基本上都27/28/29才发,甚至有几次是次月初才发,现在还能否追究公司责任?
法律有规定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吗?公司未给我交养老保险和公积金,我只能要求公司为我补缴吗?如公司以受疫情影响为由,而我以公司未给我缴纳公积金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能获得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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