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询问这样的情况属不属于违约?而我是否要交纳违约金?国家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考上研究生又找下工作的应届生可以直接读研而不受违约?如果解约是应该怎样的程序呢?谢谢您的帮助!期待您的回复!
更新时间:2004-07-11 21:07:57
问题描述:
我是应届的本科毕业生,今年考上了研究生。可是在考研等待结果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为了防止考不上,所以我就在等待录取结果的过程中也积极的找工作,结果工作找到了也签订了协议书。可是最终我考上了研究生,这就面临着要与该企业解约的事情。由于该企业是大型的企业在南京只是分公司,而我签订的协议书是与本部签订的(在南京分公司代理招聘)所以如果解约南京分公司人事部长就要求我得去本部所在地与其他的负责人解约。现在协议书在我手里,因为在企业寄回学校调档案时学校退给了我。与公司留下的电子邮箱又没有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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