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在教育系统内是不是有必须服务五年的特殊规定?如果在这个期间考上研究生是不是要付违约金?学校有权利做出自己单方面的惩罚行为吗?
更新时间:2004-04-22 19:49:53
问题描述:
这个问题我前两天咨询过(关于考上研究生后调档的问题)。我已经从学校拿到了调档函(是录取学校发到个人的,今年招生改革,把审查工作放到考试结束后再进行,所以调档函没有发到用人单位),到学校去调档的时候,学校以辞职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以及教育系统内五年的服务期未满为由不放档案。并且说要开会讨论是否给我们这些辞职考研的人(今年我们学校有几个人辞职考研)以限制以及惩罚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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