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但《保密协议》未约定竞业补偿金数额,离职已有三个月,是否构成违约?
更新时间:2020-05-11 09:35:49
问题描述:
乙方与公司(甲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
合同》、《保密协议》,其中《保密协议》中有一条“乙方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或在同类企业任职,”若违约一次性支付一百万赔偿金。但《保密协议》未约定竞业补偿金数额,以及支付方式。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离职已有三个月,公司未按月支付竞业补偿金。乙方现在新公司从事与甲方相关行业的业务,请问是否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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