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的约定可以向有关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我应该到仲裁委去申请仲裁?还是应该到法院去起诉该房开商?我是否能赢这场官司?到底房开商应不应该赔偿?还是由政府来赔偿?请律师帮我想一下办法,我听说时间拖久了
更新时间:2004-06-11 11:38:30
问题描述:
我在白云区2007年9月买了一套商品房与房开商签定的合同是2002年12月交房,但房开商却以当地政府要修路为由要逾期半年才交房,在这期间我多次找他们询问房子的交房时间,但该商品房却拖到2008年1月才叫我去领钥匙,我向房开商提出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的时候,他们却叫我去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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