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号开始休产假,绩效工资是2420元月,请问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0-03-03 16:41:23
问题描述:
本人在职
上海一家P2P公司,2019年10月21号开始休产假,于2020年2月25号产假正式到期。
公司于2019年10月底进行业务关停、架构重整、大批量裁员,目前由经侦介入监管。
以上是背景情况,我的税前基础工资是24200元/月,绩效工资是2420元/月,平均到手约20000元/月。现公司以业务关停为由,拒不支付我的生育津贴的差额部分。请问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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