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11月10日和周某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且向乙方要求支付了2018年整年租金,我想知
更新时间:2020-02-25 10:04:22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5年11月10日和周某签订一份土地承包
合同,本人是承租方乙方,周某出租方甲方,签订期限是2015.11.09至2021.12.31止,合同签订内容一例为如在租期内土地被政府征用,甲方无条件全额退回签订合同时的押金6000元整,现今知晓甲方于2017年某月就签订了政府
征收书,并未告知乙方,且向乙方要求支付了2018年整年租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乙方的
违约责任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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