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我村3队村民将部分土地和荒山,反包给**村委会,承包期限20年,自2011年8月1日始至2031年7月31日止。而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限为1999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
更新时间:2012-04-19 21:56:49
问题描述:
2011年8月1日,我村3队村民将部分土地和荒山,反包给**村委会,承包期限20年,自2011年8月1日始至2031年7月31日止。而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限为1999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未经村民同意, 村委会擅自将土地又转租给**有限公司租期为30年,自2011年8月1日至2041年7月31日。这两份合同是否有效?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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