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试用期满。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不给我转正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3-02-27 19:12:11
问题描述:
我是三个月前入职,即将试用期满。当时谈的年薪(月薪×14,转正后给一笔签字费),现在公司财务紧张,项目调整,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不给我转正并解除劳动
合同。我的劳动合同我签过字后公司一直没有盖章发给我,我在年底也没有拿到所谓的13或14薪,签字费公司更是不想给。公司HR在1月29日发信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截止日期是1月31日,因现在疫情影响,要我2月10日去公司办手续。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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