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后,但公司辞退员工后的11个月期间,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开具辞退证明及办理辞退手续
更新时间:2019-12-15 12:12:04
问题描述:
公司无理由口头辞退十五年工龄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员工及同部门的其他两名员工,员工没有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中的所有规定。从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后,公司承诺尽快支付员工提成,但公司辞退员工后的11个月期间,并未支付员工离职11个月的工资和拖欠十年的提成。因员工威胁不给提成就
仲裁,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后的11个月期间,公司告知财务继续给员工交养老保险费,将来从提成中扣除。员工现在有微信与老板确认的提成记录和老板要求员工支付11个月养老保险费的记录。请问,员工仲裁能要到提成和经济补偿吗?
仲裁中可以提出:1、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提成金。2、第一年没签订劳动
合同的双倍工资。3、第一年养老保险费缴费补偿金。4、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开具辞退证明及办理辞退手续,以及要求公司承担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5、因公司不解除
劳动关系,员工11个月没有工资也领不到失业金等国家补助,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6、因公司提成累计拖欠十年,员工是否可以要25%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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