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一套房子出租,出租合同签的是一年,这个要求合理吗?我以这条可不可以终止合同要求?
更新时间:2019-08-05 11:03:2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有一套房子出租,出租合同签的是一年,租金以一年付,还有四个月到期,我现在提前违约,也通知他们,当初也同意违约,现在要求搬走就反悔了,要求我赔偿他两个月的租金,而且欠的水费电费天燃气费都要求我来承担,合同写的是租户同意就赔一个月的租金,这个要求合理吗?合同还有一条是租户不得使用厨房,如使用厨房不得退还租金,我以这条可不可以终止合同要求?现在租户赖着不搬,有什么办法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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