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办针对最后这份正规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同意以我的名义购买门市的证明对最后的这份正规的征收补偿协议
更新时间:2019-07-10 10:26:2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父亲名下有一处工业厂房,动迁时,和征收办签订产权置换补偿协议时,想将置换的门市直接写到我个人的名下,为此,我的父母、弟弟、妹妹出具了放弃继承,同意以我的名义购买门市的证明。后因这份补偿协议有补偿计算错误及征收办自认为不正规等原因,又重新以我个人的名字与征收办签订了一份正规的征收补偿协议,并注明原协议作废。当时,征收办针对最后这份正规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未要求我的父母及弟弟、妹妹重新出具一份放弃继承的证明手续,而是由征收办自己出具了一份会议纪要和请律师出具了一份律师函。请问我的父母及弟弟、妹妹针对原协议出具的放弃继承、同意以我的名义购买门市的证明对最后的这份正规的征收补偿协议是否还有效?征收办针对最后一份以我的名字与其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出具的会议纪要及请律师出具的律师函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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