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法院起诉他的合伙人不当得利要求返2万元,我的证据是否能胜诉?
更新时间:2019-06-16 11:24:50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敬请您回答我咨询的问题,14年我老家自家房拆了重建,承包给两个人(其中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即法人),后在建房过程中我付给了他们一笔建房款6万元(在银行取现金支付),由于我把收条给遗失了,在算帐时将这笔钱忘掉了,加之剩下的建房款是我弟弟在付所以多付给他们6万元,16年我再对银行的流水帐才查出取出的这6万元是付给了他们,后我多次找法人诉求和回忆,最后法人终于要良心承认收到了这6万元,然后和他算了清帐并由乡司法所调解法人自愿返还了2万元,剩下的2万我找他的合伙人收取,我找到法人的合伙人他以没收到这笔钱为由只承认给我6千元,我是否可以在法院起诉他的合伙人不当得利要求返2万元,我的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胜诉?(另外我有法人承认他们两人收到6万元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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