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向雇员支付效益和奖金以及以及效益和奖金的数额。请问这合法吗?那还不是老板自裁?那和抢扣工资没啥区
更新时间:2019-05-10 10:20:48
问题描述:
合同里写,雇员同意公司可依法根据所在部门的经济效益与雇员的工作完成数量及表现不定期地调整雇员所享受的效益和奖金,以及部门效益和奖金依据雇员所在部门及雇员业绩考核结果支付,但无论何种情形下,公司均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向雇员支付效益和奖金以及以及效益和奖金的数额。
请问这合法吗?而且从去年十月到今年一月,当时的公司总共扣除了我四个月的负绩效共1680元。即使合法,绩效考核的标准并不是统一的,那还不是老板自裁?那和抢扣工资没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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