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说的是实习工资2700,转正工资3200,我在工作到第三个月,是否合法,如果投诉的话
更新时间:2019-02-02 09:58:44
问题描述:
我从18年9月下旬在某某公司开始上班,当时说的是实习工资2700,转正工资3200,每个月的2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实习期两个月,我在工作到第三个月,也就是12月19号的时候提出离职,当时领导说工资会正常发放,我在12月底的时候才拿到正常的11月份的工资,然后现在是一月底了,12月份工作的工资还没有发,打电话说是要压两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再过两个月才会发,并且是按1600的基本工资发放(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变成了1600),然后12月份实际工作了15天左右(因为是双休),也就是12月给我发放900左右的工资。我想问,1: 公司私自把工资奖惩了1600是否合法,
郑州的最低工资为1900,这比最低工资还要低。2: 工资现在不发放,要两个月以后才发是否合法,3: 如果投诉的话,需要去哪里投诉。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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