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法律规定:
1. 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或法定休假日工作时,需支付相应的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具体来说:
a. 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b. 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c. 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 若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