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3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传真称:“本公司有一批盐酸欲出售,每吨5000元。如贵公司需要购买,请
更新时间:2019-01-02 09:17:44
问题描述:
某年3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传真称:“本公司有一批盐酸欲出售,每吨5000元。如贵公司需要购买,请速与本公司销售部联系。”乙公司接到传真后,认为价格合适,便向甲公司发出订单,订购盐酸100吨,总价款50万元,并请甲公司在3月30日前答复。但直到4月15日,甲公司才给乙公司发去传真:“盐酸已卖完,请谅解。”由于乙公司为准备购货款及仓库花去近2万元的费用,遂将甲公司告到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①乙公司应到哪里法院起诉甲公司?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共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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