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分派给我叔或我爸在使用的部分有的部分因社会发展已经出租或以合同的方式出售给人家建筑居住房。我想问
更新时间:2018-12-20 13:35:16
问题描述:
事情的缘由是:2018年10月份我们(我们指的是我爸跟我叔两家人)经过商量想申请建筑一个占地大概一千多平方的农产品存储仓库,后经政府部门的批准我们从2018年11月份开始施工建筑。施工中途遇不合适地方我爸建议改造,经协商双方同意改造,后因找人工让我叔负责联系激起矛盾,现闹成不愉快。至今我叔以各种干扰导致工程不能顺利进行,耽误发展。也不愿意进行协商。注:(此工程用地是我爸改革开放后开荒所得使用,包括附近大概30-40亩地。因那时年代农村贫困又只有两兄弟所以我爸同意分派部分土地给我叔使用,后因发展20世纪初左右我爸将部分土地用于农产品交易市场。自从分派土地给我叔使用后我爸一直想着跟我叔共同发展。比如农产品交易市场一起做,我叔没钱都帮着垫,2007年做的养殖场也帮着垫钱。前几年建筑的房子,所有的事情都是以双方商量好的方式才做的,可偏偏所有的事情到中途的时候我叔都以各种理由一意孤行,闹成不愉快,前几件事情我爸都忍气吞声或谦让。可谁曾想我叔他得寸进尺,步步紧逼。不仅不懂感恩,却恩将仇报,导致现在两家关系越闹越僵。其他分派给我叔或我爸在使用的部分有的部分因社会发展已经出租或以合同的方式出售给人家建筑居住房。现在的纠纷我想问以法律的程序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归谁?还有就是部分土地出租或出售的钱款应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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