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司于2018年3月与房产总代公司签署代理合同,于2018年3月20日经朋友介绍其朋友到我公司购买嘉
更新时间:2018-11-20 10:39:43
问题描述:
本司于2018年3月与房产总代公司签署代理合同,于2018年3月20日经朋友介绍其朋友到我公司购买嘉善姚庄的新房进行首次带看,因为是朋友所以本司进行佣金全返客户,带看时我们正规流程报备,带看中客户的姐姐也去了,当天未定购,带看回来已经是晚上于是就在客户家吃饭,吃饭时得知其姐姐在这次带看之前已经自己去过售楼处,本司得到这个信息,就立刻向总代公司对接人阐述了所了解的全部情况就是上述所说,总代公司对接人询问其领导与开发商,在得到总代公司与总代公司现场负责人与开发商的现场项目总与现场案场经理的准确答复客户为有效为我公司客户后,约定时间付款,付款当天因关系到客户的自身利益,所以客户当面询问总代公司现场负责人是否确定没问题,她是否属于我公司客户,成交后是否结佣给我们公司,得到确定无误的答复后付定金与首付,,中途中总代公司负责人总监职位发来确定为有效单为本司所有的信息,目前已经过去七个月了还没有结到佣金客户也没有拿到钱,客户来闹,本司因为此事件暂停营业,本司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司员工与总代对接人的聊天信息都在都有截屏,想请问本司这场官司能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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