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7年9月新接手了一个物流公司的用工业务,请问我们公司有责任吗?应该赔偿损失吗?
更新时间:2018-08-08 16:46:27
问题描述:
我们是一家劳务公司,2O17年9月新接手了一个物流公司的用工业务,在与上家公司交接时由于未完全了解
上海缴社保的转接流程,导致员工缴金断了2个月,现有一员工要买房,她2O15年也断缴过2个月,加起来断缴了4个月,现在买不了房,她要找我们公司赔偿损失,请问我们公司有责任吗?应该赔偿损失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