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还款期限到了,而刘某和蔡某均不同意
更新时间:2018-07-02 09:30:42
问题描述:
刘某为开食品加工厂,向韩某借了10万元钱,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两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但因刘某没有生产销售食品的经验,工厂不景气,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韩某向刘某催要,刘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给韩某。后刘某在拍卖家中财物时,朋友蔡某知晓情形后告知刘某,反正财产拍卖后的钱要还给韩某,不如便宜以1万元的价格将一台价值5万元的汽车卖给他。刘某表示同意。期间,刘某父亲病故,其父有个人合法遗产20万元,其母早亡,继承人只有刘某和其弟,因刘弟遭遇车祸而残疾,生活困难,刘某明确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2个月后,刘某的财产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韩某得知得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辆汽车卖给了蔡某后,要求刘某把已经卖了的汽车收回,重新拍卖,而刘某和蔡某均不同意,于是韩某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认定刘某和蔡某之间买卖合同以及刘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蔡某向自己返还汽车,冲抵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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