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合理么
更新时间:2006-06-27 07:42:01
问题描述:
现有关黄**在本企业试用培训期间(从5月20日到6月25日)严重扰乱公司正常工作次序一事做相关处理:
黄**正常上班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到2006年5月28日共计九天,公司给予其岗位前培训,并指派专人带队做市场调查工作,在工作中,黄**的表现还比较优秀。在5月28日下午3点,黄**向领队请假三小时,领队同意其三小时事假,但须5月29日早上报到; 5月29日,办公室决定分组调查,每组一领队,但是黄**并未到达公司,也未向其领队请假,亦并未向公司办理请假手续;5月31日,办公室派人查队,在调查中并未发现其踪迹,其领队诉说黄**5月30日晚喝酒过多,以致未到市场报到(至此也未向公司请假);6月24日,黄**向公司打来电话要求报到,公司同意其请求并需于6月25日到公司报到;黄**6月25日8点到公司报到,公司妥善安排了其工作之后,黄**又声称自己太累,不能适应此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现经公司讨论,对黄**的辞职做如下处理:
1、 公司同意黄**辞职,并结算其工资。
2、 黄**试用期间的事假以及不诚信严重打乱了公司的正常工作次序,使公司承受了经济损失,须补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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