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为三个月,发成了试用期工资,又发的试用期工资,公司发工资也是以个人名义发给我们。
更新时间:2017-08-16 09:24:52
问题描述:
在公司工作了半年时间,试用期为三个月,第四个月发转正工资,发成了试用期工资,公司说下个月给补,第五个月发工资,又发的试用期工资, 找公司领导,领导说,试用期延长了,入职时没有签合同,填写的是入职申请表,转正时填写的员工转正表,目前手里没有合同,公司发工资也是以个人名义发给我们。
已经转正两个月了,一直没拿到转正工资,找领导,领导说不给补了,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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