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离职了,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合法?有没有规定劳动时长?也没有加班工资
更新时间:2017-08-11 11:34:44
问题描述:
你好!请教个问题,我在公司上班当时口头答应第一个月是6000保底,因为是15号开始上班,第一个月只发了半个月工资,也的确是按6000的标准折算的,第二个月我做到月底因为公司降薪的原因要求解除了合同,公司以员工离职了,公司不保底的理由拒绝发给我余下的保底补足部分工 资!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合法?另外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劳动时长?公司合同上写明不定时工作制,但我们一天的工作时长经常超过11小时!也没有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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