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了村里的一口机电井。我要求赔偿合理吗,我到底要怎么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7-08-08 09:39:25
问题描述:
我是某某村村民,我家在2016年春天与村委会签定了一份协议,承包了村里的一口机电井。我家拿出4亩地抵顶承包机电井费用。承包期限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乙方负责为村民春季播种夏季灌溉提供有偿服务,服务费用按镇政府水利部门规定收取。甲方一次性配齐机电井水泵、配电箱、变台等设施和闸出水交乙方使用。2016,2017年我们这里连着两年干旱,那我家承包的这口机电井两年都没有投入使用。 在这两年我家曾多次找过村里。每次都是没有结果。直到现在这口井仍然没有投入使用。我找村里要求赔偿,我这口机井这两年没有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村领导始终不同意他们说如果赔偿了,那就是他们工作失误,难道机电井打了两年没有投入使用他们工作不失误吗?我想问一下,我要求赔偿合理吗,我到底要怎么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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