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劳动报酬
更新时间:2017-07-28 11:46:39
问题描述:
1)2017年4月,原公司领导脱离成立新公司,叫我跟随一起出来。开始的时候由于证照为未转让办理完毕,没有签订合同。于2017年6月份签订合同(补签,填写的签订日期是4月10日)。但是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发放一笔工资;
2)当初来新公司这边的时候,公司领导口头约定要报销这段时间的住宿费用;
3)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其他业务费用。
想咨询律师,我这种情形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程序解决,如何解决。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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