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号左右,我通过某某在天津一家KTV找了兼职,答应7月15去上班,为期一个月,我在某某上
更新时间:2017-07-17 19:18:49
问题描述:
6月11号左右,我通过某某在天津一家KTV找了兼职,答应7月15去上班,为期一个月 ,我在某某上看到的兼职信息表明,服务工作只有四个字,打扫卫生。还交了100块钱作为预留名额费,由于他们家同时经营酒店和KTV,负责人还告诉我,如果我适应不了KTV的气氛,就给我调酒店,我就答应了,结果昨天去了之后,他们又拟了一份合同,表明需要交350工作服的钱,然后我问了,他们说不能在工资里扣,我就交了钱,他们让我去其中一间包厢等着,然后负责人进来跟我谈了一下,大概就说了工作内容,我发现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后要求退钱,结果人家没同意,我就提出重新看合同,并表明既然交的是工作服的钱,那就把工作服给我,我走,前台的姐姐跟我说让我别为难她的工作,并答应我先干一天,实在不行,第二天就可以走,到晚上有客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人家找我们根本不是打扫卫生什么的,跟那些陪酒小姐差不多,所幸昨天客人不多,我等于什么都没干,而且我从另一个姐姐口中了解到,他们根本不给工资,所谓的工资就是客人给的小费罢了,所以今天早上我就离开了,离开之前,我找负责人兑现昨天给我工作服的诺言,并提出能退钱最好,但对方以钱已上交公司为借口拒绝退钱,我还了解的,之前一直在那家KTV打工的姐姐都交了500块钱所谓管理费,如果没交够的,就打欠条按手印,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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