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我作为买方,一直依据合同正常流程配合,现在到过户交易这一步,在买方贷款已经审核通过的情况下
更新时间:2017-06-28 15:53:35
问题描述:
二手房交易我作为买方,一直依据合同正常流程配合,现在到过户交易这一步,在买方贷款已经审核通过的情况下,业主咨询银行得知银行放款时间可能比较长一点,就要求我签之前合同没有的协议,要我对银行放款时长负责,如果四个月内银行不放款就由我来凑足现金给业主。请问这是霸王条款吗?如果双方想要诉讼,我作为买方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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