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2015年12月底在某某公司借了一笔3万的贷款,当时就签了合同,他们当时没有给
更新时间:2017-06-10 19:51:4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15年12月底在某某公司借了一笔3万的贷款,当时就签了合同,他们当时没有给我一份说拿去总部盖章,一个月内会寄给我,我当时问工做人员还款日期和还款金额的时候,工作人员是告诉我还款前两天公司会有信息提醒,后来第一月还款日过了两天才告诉我,第二月的时候我以为是跟第一月的还款金额一样,结果是不一样,导致我存的钱不够扣,产生了逾期,我当时联系不到工作人员,也没收到还款的合同,后来是我找到客服电话联系公司,才知道是钱不够,导致了逾期9天的还款,他们公司要我付逾期费用,3月份的时候我跟办理贷款的门店沟通过这个事情,门店负责人告知我,他已经跟公司协商好,这确实不是我的原因,所以这个逾期费用不用我承担。截止201612月,我贷款已还完,但是在2017年4月的时候他们公司催收部门告知我有1300多的逾期费用需要我付,这个问题在法律角度我应该承担这笔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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