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克扣工资,拖欠工资,不交社保,辞退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4-05 07:03:41
问题描述:
2016年7月4日 开始在公司工作,由于私营企业,职务职责不清,自己要求应聘会计,公司以无经验为由,要求从财务做起。当时约定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1500;两个月后月工资提升至2500元/月;并且在过年后再次提升工资以及缴纳社保,当时未说提升的工资具体多少,也未说如何发放工资,包一顿午饭,单休。(未有任何合同)
试用期期间,名为财务,实似文员,工资发放时间一直为下月中后旬,实发1500/月。试用期过后1个月,工资按约定应为2500元/月,然而只支付1500元,并说公司一直为扣押部分年底一次付清,当时由于有一个多月工资未拿,也就只是说了几句没有想太多。直至2017年1月26日(即十二月廿九),老板娘找我谈话,说我做了半年了,好像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接会计的工作(公司有一名老会计,年纪大了,要走了),问我要不要继续工作,能不能顺利交接工作。我说账务处理勉勉强强是可以的,就是人际关系一定没有老会计好,毕竟几十年下来的人际交往怎么能短时间就赶上。她说人际关系不用我,以后生意往来由他们(老板,老板娘)自己负责,让我过年放假回去好好考虑考虑。说完就下楼发放工资,当我去取工资的时候,老板娘说我不能胜任工作,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扣了我2000元,即2016年9.10.11.12月扣押的4*(2500-1500)=4000元,只给了我2000元。
至2017年2月22日由于前面的种种原因,老板娘已经找人接手我的事,打电话说让我不用上班,工资过两天会发的。当时也是想拿到钱就算了,省的麻烦。结果至3月底仍然未支付工资。2017年3月28日我打电话去催,又说今年都没发过工资,再过两天就发了。又等到现在2017年4月5日还是没有动静。
在公司大半年,工资经常拖欠,现在1月2月工资到了4月还是不能拿,又没有缴纳社保,说好饱一顿午饭自1月中旬连饭都不给吃了。
以前的工资单都是公司所有,个人无法取得,金税三期系统中有我的工资记录,没有交社保也可查询,公司的开户行也有我的授权委托书,这些举证好像是可以要求公司出具的吧
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应该找谁?如果有赔偿,大概多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