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5月在某外资工厂上班,三个月后,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现在弄丢了),09年9月被调往其新开的外包
更新时间:2017-03-20 17:02:40
问题描述:
我09年5月在某外资工厂上班,三个月后,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现在弄丢了),09年9月被调往其新开的外包工厂,在这工作到现在,没续签合同,也没购买任何社保,16年12月,工厂给员工购买养老保险,按购买时间计算,因去年我跟老板提出补缴,老板不愿补缴,还把去年的年终奖也给扣了,整个工厂就我一个人没有,老板还有事没事就找我麻烦,我不想干了,却很盲目,不知道道怎么做才能尽可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1、要求补缴社保会得到支持或受理吗?该如何去做?
2、要求补发被扣的奖金能得到支持吗?
3、工厂经常加班,加班费是给了,低于法律规定200%.300%,一半都不到,可以要求补偿吗?
4、辞职补偿的话是用没续签固定合同要求补偿还是用没购买社保,哪个更有可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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