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6-10-22 14:14:00
问题描述:
我们团与旅游公司的一个门市部签订了一份出国旅游合同,当时门市部的主管跟我们签订的合同是一份假合同,后来,在国外旅游途中发生了整团食物中毒的事,还好没有人员死亡。后回国后接协商对我们进行了一定的赔偿。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给了一部分费用,还有一部分费用没有给付,然后,门市主管在没有领队证的情况下,为保自身,骗取我们从新签订了一份旅游公司的合同。现在,旅游公司按合同要求对我们进行了起诉,要求给付尾款及利息。原来的那个假合同我们还保留着呢,从新签订的合同时的视频监控资料我们也可以提供。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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