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7岁,是9月5号来上班的,我来应聘的时候老板说是10月15号发工资,压半个月的,现在我问老板
更新时间:2016-10-17 09:51:55
问题描述:
我今年17岁,是9月5号来上班的,我来应聘的时候老板说是10月15号发工资,压半个月的,现在我问老板她既然说我记错了,要到月底才发,压一个月的工资。我想预支几百块交房租都不行,她叫我自已想办法。我来的时候还交了500块的上班保证金,她说一年后返还。我在这里不包吃不包住,从我来这里上班用的都是我自已的钱。我觉得她就是看我自已一个人在东莞无依无靠,觉得我年龄小什么都不懂就可以拿她没办法。但是我觉得她的做法实在太不近人情了,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那里告她拿回属于我的钱吗?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我自已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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