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怎样对自己有利的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6-09-04 11:52:32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采购文员,自上班三个多月以来,劳动合同已签,但在这三个多月内本来是八小时工作制,但是绝大多数实际工作是10小时以上,加班也不是我们情愿的,还有小部分时间被公司要求下午连班,这多数时间里还做的还不是本职动作,而是生产线员工的工作。这还不算完,三个月过后本来是可以加工资的,不加也就算了,还要把我月薪3000的工资改为底薪1650加班费另算的工资。现在我不想做了,请问我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怎么的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