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农业户口只给上三险,待员工怀孕后才给更改5险,导致我生育险生效已怀孕6个月。之前的产检费用为
更新时间:2016-08-18 14:45:46
问题描述:
1.公司农业户口只给上三险,待员工怀孕后才给更改5险,导致我生育险生效已怀孕6个月。之前的产检费用为自费,能否申请报销?注,本人6月初怀孕.10月8日才能登记,补办准生证,告知生育险才有效。由于生育险生效晚,导致我生产时医保账户金额少,所以自费比例增多,公司是否应该补偿?2,2016年天津1月出台的新规定延长产假30天,4月1日执行,我于2016年3月12日剖腹产,也在产假休息期间。询问公司,被告知未接到当地劳动局通知为由,无法按新规定延长产假,也无法补偿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样向公司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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