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员工,5月9日入职,上海人,试用期工资4500,岗位销售
更新时间:2016-09-12 05:58:10
问题描述:
有个员工,5月9日入职,上海人,试用期工资4500,岗位销售,入职时候没有交劳动手册,人事一直催,后来说丢了,要补办,但直至今日依旧没有补办交于人事处,他自己5月份说,不用帮他交社保公积金,直到他把劳动手册交来,或者转正再交。该员工入职以来,一笔单子都没有谈成,现在老板想辞退他,请问按正常法律,我们要赔偿多少,需要帮他补交社保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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