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调岗降薪
更新时间:2016-06-13 16:01:13
问题描述:
我原是公司美工,公司拒绝发放我4个月的提成,1月底公司于我说了要降薪并调岗(为销售),我当时就不同意公司的做法,公司以公司亏损、业务基本停滞,公司不再需要美工为由。后公司下发了书面降薪调岗(为销售员)通知:通知中内容有对我的销售任务绩效计提要求,还有两个月的适应期,若不能完成任务,即为不能胜任该岗位,要求我个人自己提出离职,2月1日起执行。并让我在通知上签字,我拒签了,可公司没有领导与我沟通此事,不得已之下,年后我提出了离职,并在离职原因中写到“因公司不发放4个月提成,并不合理降薪调岗,导致我不得不离职”。后2月份的工资已被扣为降薪调岗后的工资。离职后将公司告上仲裁,6月20日要开庭了,公司答辩状中对调岗仍以公司亏损,业务基本停滞为由,我上庭,该如何应对呢?相关法律条例是?(注:本人于2015年3月入职,劳动合同签订为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于2016年2月25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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