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内部关于房产分配的协议书,没有经过公证,是否有法律效用?
更新时间:2016-05-05 22:45:02
问题描述:
父母过世,关于他们名下的房产没有遗嘱。
全体子女关于房产分配拟了一份协议书,但没有经过公证。只是全体子女签字同意。
当时,考虑到一个子女经济相对较弱,大家同意給他多分一份。
现在房子拆迁。这个多一份的子女已经去世。因为他老伴和下一代现在生活情况好转了,所以,其他子女觉得父母房子遗产没必要按原来协议书,多分一份。应该按照各家平分。但是,那个去世子女的老伴和下一代坚持有多分一份。因为协议书最后写了,如果要变动,需要全体子女商量过才行。其他子女就想修改原协议书中多分一份的条款,改为平分。
请问,这样修改是否可以。这份没公证过的协议书是不是受法律保护,不能修改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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