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怀孕期,劳务派遣到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客服中心15年,现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与我协商解除合同,支
更新时间:2016-03-28 10:43:34
问题描述:
我现在是怀孕期,劳务派遣到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客服中心15年,现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与我协商解除合同,支付工龄每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即共15个月,经协商沟通后再补偿128天产假工资,但对怀孕期,哺乳期不作补偿,请问如果我不同意,坚持要求对怀孕期和哺乳期给予补偿合法吗?因劳务派遣暂行办法有说明用工单位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不能退回劳务公司,但现劳务公司,用工单位已口头和我明确不接受这协商,就要在4月1日合同期满退回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会按当地最低工资即每个月1510元支付给我,到哺乳期结束再和我解除合同,请问用工单位退回合法吗?问题的重点是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也满了,二个单位已有再合作。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