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母亲被叔叔、婶子、姑姑、姑父(未登记)、哥哥给打了。
更新时间:2016-03-16 17:11:53
问题描述:
父亲母亲被叔叔、婶子、姑姑、姑父(未登记)、哥哥给打了。父亲背部被婶子和姑姑用木质拖把打的多处淤青,后背和头部伴有擦伤。妈妈被打昏迷,已报警并住院治疗,伴有呕吐症状,双手手背部、腿部、脸部、头部多处大面积淤青,叔叔和姑父拽着妈妈的头朝墙撞了好多下,头发被拽掉多处,只露着头皮,头部多处肿胀。目前已出院,诊断为头部外伤和多处软组织挫伤。警察说属于轻微伤。请问这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还是滋事挑衅罪或是故意伤害.
他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派出所介入,正在给出处理建议上报公安局,具体不清楚。目前,婶子和姑姑每天都把有点痴呆症的奶奶送到我家门口(父亲是老大,奶奶一直对我父母不好,对叔叔、姑姑好),奶奶进家打骂我父亲、母亲,用石头砸我家的门。我父母比较老实有比较孝顺,因为她是老人,只能忍受,她还扬言说要是赔偿就在我家撞死。请问如果真死了,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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