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20递交的离职申请,提出的离职时间是229,是但是公司不肯,一定要我到320号,我跟公司
更新时间:2016-03-02 16:11:16
问题描述:
我是2/20递交的离职申请,提出的离职时间是2/29,是但是公司不肯,一定要我到3/20号,我跟公司提出3/6一定要离职。中间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公司跟我谈得工资是3200.一周6天,但是周六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平时也会加班,我一年的工时大概在2500个工时以上,有时候连续很多天每天都要加3-4个小时的班,而且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并且有时候法定节假日也是加班的,也是没有加班工资的,请问公司违法了吗?我可以不遵守一个月的约定,提前离职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