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专家该如何处理急!
更新时间:2006-02-03 05:20:01
问题描述:
请问各位 专家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科研所的科研人员,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试用期满后5个月的一天只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如下协议:该同志根据我单位规定给予1万元安家费,领取安家费后服务5年方可流动,如在服务期内调动或辞职按服务年限折算安家费退还单位。2005年底我被一所大学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这种情况我辞职是否违反上述协议,安家费应如何计算,单位是否有权采取相关限制性措施,我应如何做和情合理。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