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离职,是否有权对公司提出补齐工资差额?
更新时间:2015-12-28 14:44:16
问题描述:
你好。我去年2月1日入职余杭区一家公司,工作地点在杭州绍兴路168号,签订合同3年。口头协商年薪为10万元,签订合同每月发放7000元。去年年底是一次性付清工资余款的。一个月前通知工作地点要搬迁至余杭去云会镇,并且早上8点必须到公司,每周六天上班。个人提出无法满足这样的上班要求,于12月9日正式提交离职合同,想请教:我前面工作了11个月的实际工资差额,是否有权利向公司提出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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