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行克扣工资、年终奖
更新时间:2015-12-27 20:08:3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杭州某家政公司员工,2014年10月到该公司工作,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今年7月不慎将从客户单位收回的叁万壹仟元家政券遗忘在公共自行车筐内,后被好心人捡到上交给公交车站房,但由于公交车站房管理不当再次不翼而飞。至今查找不到下落。事情发生后,我立即采取了登报申明作废,通知我公司两个网点的所有钟点工、接线员和有可能接触到家政券的每一位员工该批次家政券作废,不能收取!通过信访及报纸、电视等媒体对公交公司进行追责。但至今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同时,也没有发现有人使用这批家政券。单位没有产生一分钱的损失。但老板提出要我赔偿70%的金额即贰万元,从今年年终奖和2016年一月份开始的工资中扣除。诉求一、2016年老板强制从工资中扣钱后,我该怎样维权?二、如果最终弄得不愉快,我要辞职的话,辞职信该怎样写才能获得补偿金?三、老板没签合同,这双倍工资我该怎样维权才能得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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