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在签订劳动合同上的岗位外另外加其它职位工作,不同意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5-12-03 16:00:16
问题描述:
因应聘时说人事没有专门人员需要帮忙代帮部分工作(空头约定帮做,也没有领相关工作的工资),签订合同时也没有写明还有做人事工作就写当时应聘的岗位(现工作已经做了1年多了),现在已经有出通知指定人员任职人事工作,按理我是可以把人事工作交还给人事指定人员了,但公司现在就已我已经做这份工作了,不用再交接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解除吗?解除的话,是应该公司出解除通知书吗?我可以等求到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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