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
更新时间:2015-10-15 06:25:20
问题描述:
申诉人:周*,男,。职业:个体船员,丙类一等轮机长。家住上海**弄*号*室。
申诉人:曹**,男,,。职业:个体船员,船舶电机员。家住江西**号。
被申诉人:上海运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座3F。法人代表和总经理:陈**,家住上海**室。(**股东)
被申诉人:上海**船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轮股东)
被申诉人:**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中心25层,法定代表和董事长:徐**。(**轮股东)
请求事项:1.责令被申诉人返还拖欠第一申诉人的2015.5月-9月的五个月的工资以及上下船路费200共计人民币14.02万(每月工资2.8万人民币)。
2.责令被申诉人返还拖欠第二申诉人的2015.5月-9月的五个月的工资以及路费共计人民币3.75万(每月7500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一.2014.11.30-2015.9.30第一申诉人周*按上海**海运有限公司要求去上海**船务有限公司的**轮工作(目前停靠在南通**局码头)。每月工资2.8万元人民币由**海运有限公司发放。2015年开始公司找各种理由拖欠船员工资,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状况。
二.2014.12.17-2015.9.30第二申诉人曹**按上海**海运有限公司要求去上海**船务有限公司的**轮工作(目前停靠在南通**局码头)。每月工资7500元人民币由上海**海运有限公司发放,2015年开始公司找各种理由拖欠船员工资,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状况。要怎么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