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从事接待收银,2012年签了3年合同,合同写的每天工作8小时,每个月双休为休假6天,2014
更新时间:2015-09-07 11:21:58
问题描述:
我在酒店从事接待收银,2012年签了3年合同,合同写的每天工作8小时,每个月双休为休假6天,2014年公司开始两班倒,一直到现在。每天工作12个小时,10天假,每月加班88到80和小时,除去原有的6天假,80多个小时超过了4天的假期,我现在要求公司赔偿加班费,最多能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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