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08年5月2日进入一家私营股份制公司工作至2011年9月,这三年零
更新时间:2015-08-31 10:14: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2008年5月2日进入一家私营股份制公司工作至2011年9月,这三年零四个的时间公司没跟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为我缴纳社保,2011年10月公司把我安排到了它的子公司上班(是同一法人代表),之后也没签劳动合同,但帮交了社保,不过保费不是按国家规定的企业出20%、个人出8%,而是保费总额各出一半(公司财务做账用两套方案,一套对内,一套对外,以应付对员工的侵权行为,因此这方面很难拿到证据),我工作到2015年7月以公司有违法为由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现请问韩律师您象我这种情况如果通过劳动仲裁能索赔什么?成功的机率有多大?那此索赔已过了规定的一年时效期?真诚地希望能得到您法律上的帮助,诚能如此,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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